近日,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常州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公诉队伍状况和司法办案实践,出台了《常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暗访听庭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八项制度,着力以规范化促进专业化,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以健全制度为基础,逐步形成有效的出庭公诉规范体系。从细节出发,全面规范出庭行为;从实战出发,全面指导出庭过程;从庭审出发,全面加强出庭监督。二是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着力打造精英化公诉队伍。注重示范引领,将庭审现场作为公诉专项技能培训和业务实训的课堂;注重上下一体,跨区域统一调配使用公诉人形成攻坚力量;注重实战演练,全力保证重大敏感案件的出庭质量。三是以听庭考核为抓手,全面提升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落实“三个继续”;做到“三个创新”;贯彻“三个深化”。四是以公开公正为目标,积极拓展出庭公诉环节检务公开渠道。建立出庭应诉网络直播制度;新增街道社区干部群众旁听庭审;新增“两微一端”新型公开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