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辖区内企业众多,因诸多因素,每年临近年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现象时有发生。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处置因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武进区检察院坚持“三管齐下”,积极妥善办理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近日,该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这是该院2014年以来办理的第二起涉嫌欠薪案件。
构建联动办案机制,增打击合力
2014年以来,该院加强与武进区法院、公安局、人社局的协作和配合,积极构建联动办案机制,切实增强了打击合力。一方面,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同步咨询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有效解决案件定性、取证及衔接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跟踪监督相关案件信息,敦促有关部门及时移送、查处案件和规范办案。2014年,该院提前介入、参与指导办案13次,建议劳动部门移送公安立案查处12件。
坚持“调促优先”原则,促矛盾化解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该院从钝化社会矛盾化解、解决源头问题的角度出发,确立“调促优先”的原则。坚持将案件调解和敦促支付欠薪贯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并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法运用行政和刑事政策,全力做好薪资追讨和矛盾化解工作。2014年,武进区公安局共立案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2件,该院通过提前介入、协助和参与案件调解,对在侦查环节已付清欠薪的8名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依法直诉或撤销案件;对未能完成支付的2名嫌疑人,建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在检察人员敦促支付薪资无果的情况下,为防止矛盾激化,果断对2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后,该院继续协助做好欠薪追讨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深入细致的劝说教育,在促使1名嫌疑人家属支付全部拖欠工资后,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
落实“以防为主”方针,优法治环境
为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欠薪事件的发生,该院按照“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与武进区法院、公安局、人社局以及新闻媒体等的沟通和配合,积极建立“提前预警、加强防范、加大宣传”的工作思路。变“事后打击”为“事先预防”,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企业劳资关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做好一些重点企业的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积极研究风险应对机制;采取走访、座谈、咨询等形式,与相关部门定期对风险企业进行跟踪监督,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借助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动的性质、违法犯罪的危害,大力宣传国家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必要性和决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