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今年8月联合印发通知,征求各辖市区人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402名市人大代表的立法建议,共收到立法建议93条。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专题协商,并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集体研究,拟定立法计划(草案)。近日,经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计划,明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制定两部地方性法规,即:《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此外,确定5个立法调研项目,分别为《常州市电梯管理条例》《常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