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清理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
发布日期:2015-06-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近日,我市全面启动市政府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评估清理。

  评估清理以2011年第四批文件常态清理和2014年阶段性文件清理为基础,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对2014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现行有效的875件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评估清理。评估清理采用文件制定、实施牵头部门与市政府法制办各小组同步清理的方式进行,分初步清理和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文件评估清理结果实施分类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等规定,仍需继续执行的,纳入有效类;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等,实际上已经失效的,纳入失效类;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一致,需要修改的,纳入拟修改类;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类文件所替代的,纳入拟废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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