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指导意见(试行)》,详细规定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和故意伤害三类案件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明确了三类案件各自排除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情形,同时对于符合不起诉规定的案件,要求及时启动公开审查程序,听取各方意见,评估社会效果。
该《意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使相对不起诉适用范围具体明确,统一了司法尺度,有效防止了选择性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