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期,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起草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经中院党组研究通过后已予以下发。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还将紧紧围绕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纯洁干警队伍的要求,坚持不懈地继续健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为建设现代化法院、促进法治常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