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出台《常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深化年”的实施意见》,对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深化年”的基本途径,把有效防范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切入点,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着力为“重大项目深化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服务大项目、大企业、大产业、大平台建设为着眼点,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类犯罪,强化对转型升级的服务保障;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自主创新的服务保障;要妥善处理因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点建设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强化对产城融合的服务保障;要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强化对生态文明的服务保障;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民生民本的服务保障。
《实施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正确处理打击与保障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司法、文明办案,提升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深化年”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