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溧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该审判庭主要职责为:集中审理溧阳、金坛两地范围内的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其他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刑事、民事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方式。该庭成立以来,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10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3起,运行态势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