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在部分省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障、庭审中心等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12月21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南召开15省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三亚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黄尔梅在讲话中强调,当前是一个法治精神弘扬的时代,也是一个司法改革创新的时代,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强大动力。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准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要大力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促进庭审实质化。要积极推动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诉讼程序体系,更好实现繁简分流、高效司法。要着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适用法律、审查证据水平和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能力,建设和保持一支司法为民、尊崇法律、敢于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
刘学文在讲话中指出,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以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犯罪,有力保障了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要总结经验,认清形势,明确方向,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的生命线,要坚持证据裁判,对物证、书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各类证据都要依法严格审查,加强全案证据综合分析,充分发挥审判的决定性把关作用,确保案件质量。
15个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刑庭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与刑法修正案(九)相关的部分司法解释稿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