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普测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15-12-2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9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普测在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级法院统一举行,3万余名司法警察参加了考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京通过视频系统对各地考场进行了巡考。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初级普测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基础法律法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规范及警务实务;试题类型既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客观题,又有简答、案例分析等主观题;命题依据主要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手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系列教程》。此次普测旨在掌握司法警察执法知识的整体水平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全警教育培训,完善制度设计。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正式出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将不同等级考试成绩与司法警察的警衔授予、晋升挂钩,严把新警入口关、警衔晋升关,以考促学、以考促练、以考促用,全面提升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水平和执法能力。

  针对普测时间适逢年底办案高峰期,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不搞地区集中考试,将考试时间定在周末,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将考场设在各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要求四级法院视频连线和全程录音录像。为保证普测严肃性、规范性,考务工作由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派员赴部分法院进行实地巡考,并将对各地法院试卷进行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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