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通知,对开展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广大干警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全文,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案例解读、知识竞赛等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干警全面掌握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坚决守住廉洁司法底线,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廉洁司法制度规定学习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
通知要求,要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高、中级人民法院要对2015年辖区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要组织干警结合各级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法纪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通知要求,要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教育效果。领导干部要为干警讲廉政党课,要通过开展廉政约谈、签订廉政责任书、发送廉政短信、举行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集中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针对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加强廉洁过节的教育提醒,严格落实节日纠风“十个不准”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全年工作开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加强对集中教育活动的统一领导,法院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各级人民法院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按照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做好集中教育相关具体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交流工作信息,营造浓厚氛围,促进集中教育扎实开展。
据了解,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安排在明年1月至3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全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