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4日从中央司改办获悉,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12月1日至2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会上作辅导报告。
会议要求,第三批试点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各地方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和要求,同时,把中央确定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政策转化为具体化、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
据介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于2014年6月在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一年多来,在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实践需要,及时出台关于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编制管理等方面改革意见,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2015年6月,又在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共识基本形成。已试点地区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姜伟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作了具体说明,围绕员额制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健全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普遍性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姜伟强调,各试点地方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中央的政策向广大干警讲清楚、讲到位,进一步在思想上与中央精神统一起来。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好,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统筹研究、整体推进司法改革,注意推进改革措施的协同性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培训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对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了重点解读。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王常松、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了吉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播放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专题片,全景展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第三批试点的14个省(区、市)及所属试点市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共34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