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共同规划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蓝图
发布日期:2015-11-0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在11月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受周强院长委托,就“十三五”期间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做好全国法院和各地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的主要要求等内容作专题报告。

  贺荣指出,为做好“十三五”规划,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更加注重需求主导,更加注重科技引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自主可控,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贺荣强调,做好“十三五”规划要坚持服务人民群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司法公开日常、诉讼服务一体、法治宣传多样”的司法服务。要坚持服务审判执行,为广大法官和干警提供“使用便捷、业务协同、服务智能”的审判执行应用。要坚持服务司法管理,为法院各级领导及内外部管理部门提供“数据集中、流程可视、管理精细、工作便利”的管理和工作手段。要以五年发展规划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要以拓展融合为重点,加快系统建设。要与系统建设和应用需求相适应,强化保障体系。要注重推广应用和质效评估,提升应用效益。

  贺荣强调,全国法院信息化3.0版要实现全面覆盖。要积极拓展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的移动应用,最大限度为法官办公办案提供便利。要探索实现人民法院与外部相关部门之间网络信息的横向联通。倡导“司法数据文化理念”,推进法院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按照两步走分步实现2017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2020年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在全国法院深化完善。

  贺荣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规划、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沟通,最大限度赢得党委、政府和研发部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完成辖区法院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抓紧当前重点任务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国法院信息化3.0版基础。关于案号标准工作,希望各高级人民法院抓紧部署并着手开展相应案件管理系统修改、更新和测试,确保2016年初全国正式启用。关于数据集中管理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关于执行信息化建设,要按计划建成四级法院联网的执行指挥系统,大力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全方位查控;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尽快实现全国各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全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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