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迅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8月13日,公安部消防局紧急部署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公安消防总队要向省级政府提请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公安机关治安、交警等警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合力。提请各级政府领导带队,联合有关部门调派技术专家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公安部消防局强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严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严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严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培训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法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公安部消防局指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伍。要制定完善灭火救援行动安全规定,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加强官兵的个人防护,落实现场安全员和风险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官兵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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