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调解协会近日在南京成立,协会将发挥对行业的引领、协调、自律、服务功能,深化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治理理念,巩固规范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在商会、协会、农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中融入人民调解元素,重点加强对医患、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物业服务、消费五大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同时将抓好人民调解员建设,推进资格准入、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备案确认等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调解协会之间决策会商、信息共享、情况交流和重大事项通报等机制,共同促进全省人民调解事业科学发展。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要求,具体要做到三方面,即准确把握角色定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形成专群结合的力量格局,不断拓展调解领域、推动工作创新;积极发挥凝心聚力的平台优势,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