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出台意见 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
发布日期:2015-08-1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氛围,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意见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和进网站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媒体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意见明确,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都要自觉学习、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企业单位在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的同时,开展好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20.1万起,死亡1109人,受伤599人,直接财产损失22.2亿元,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已查实原因的重特大火灾中,约80%与人为因素、违规违章操作有关;火灾遇难者中,绝大多数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匮乏有关。另据有关调查,我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为64.27分,安全防范意识得分仅为52.74分,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帮助群众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十分紧迫。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