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新民诉法解释》的规定,率先建成网络公告送达平台,采取官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三种模式同步刊登,且网络公告费用全免,大大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据介绍,此平台依托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以下简称官网)开设“法院公告”栏,将公告刊登在官网,并经过一定期间的公示后,不论受送达人是否知悉,均与实际交付应受送达人本人发生同一效力。对符合网络公告送达条件的案件,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将公告或诉讼文书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专人上传网站,原则上在24小时内刊登于法院官网公告栏,并在溧阳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宣传平台进行转发;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只需登陆官网法院公告栏,将已刊登公告的图片截屏,并打印入卷,作为公告送达的依据。公告一经刊登,在法定公示期间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公告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并保存至裁判文书生效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