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整治旅游客车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5-08-0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7月1日是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第一阶段的第一天,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措施,依法查处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各地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12万人次、警车3.2万辆次,排查旅游企业3000余家,检查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大客车6.9万辆次、驾驶人7.3万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5万起。

  8月1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旅游企业开展排查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狠抓源头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内蒙古、上海、吉林、四川等地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辖区旅游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办理包车手续情况、是否落实动态监控措施;天津、辽宁、广西、贵州等地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排查旅游客车安全隐患,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浙江、广东、辽宁、陕西等地及时查处涉嫌于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营运客车。

  此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充分运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治安卡口、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平台,对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大客车实施全程监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浙江、山东、云南等地以旅游景点、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大客车的执法检查;天津、上海、广东、西藏等地在省(区)际、高速公路入口等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加强对车辆的检查登记;内蒙古、吉林等地实行区域联动、联勤联动、全线联动,最大限度把警力调上路面。

  据悉,各地交管部门认真落实层层包保责任、领导“包片挂点”等督导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工作措施。山西、内蒙古、辽宁等地派出交警总队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天津、山东、新疆等地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实时报道交通信息;辽宁、吉林、安徽等地组织开展了旅游安全大提示活动;江苏、福建、河南、湖北等地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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