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江苏交警拼了
发布日期:2015-07-1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斑马线就是生命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根据公安部发布数据,2013年到2014年12月,不礼让斑马线导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造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用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事故最多,占到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今年1-6月份,江苏省共查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6760起。

  礼让斑马线 人车同有责

  当前,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出现,更有甚者驾驶员认为应该“人让车”不是“车让人”,就是人车抢道却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2014年9月2日23时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径南通市区工农路城东医院门前路段时,未能在斑马线前减速,看清楚是否有行人通行,结果导致所驾车辆与过马路的行人邹某、朱某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位行人身受重伤。通过监控视频的回放发现,事发的路口清晰的还印有“车让人、人让车”的标语。

  导致导致斑马线上频出事故的原因不仅仅是机动车“见人”不减速,另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行人出行安全意识不高。由于行人绝大多数缺乏较为系统的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很多人在出行后,只图自己方便,即便看到有红绿灯,也不会正经遵守红停绿行规则。2014年11月1日上午7点15分左右,在镇江市中山西路老火车站附近,一名闯红灯的行人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大客车撞飞,不幸身亡。据监控显示,大客车是从中山西路由东向西行驶,就在绿灯快结束时,行人从非机动车道直接拐上了人行道,从而发生了碰撞。

  法律规定执行难 江苏交警有妙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50元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标准,因为取证执法困难,违法数量太多,实际能够做出的处罚数量相对于多发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还是少数,因人车争路而抢出的悲剧也在不停发生。为此,宿迁交警部门组织了15个执法小分队,不定期在市区流动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同时在学校、医院等行人过街相对集中的路口、路段增设20余处道路监控,采取现场查处与监控抓拍相结合方式,实现对该类违法查处全覆盖、全天候。

  “在我们宿迁市区有很多不设红绿灯的斑马线,每条斑马线前都能看到‘礼让行人、越线必罚’之类的宣传语,这样的大力宣传也让我们民警在执法时底气十足。”宿迁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以来,宿迁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2.1万起。目前,宿迁市区公交车、出租车礼让率达90%以上,私家车礼让率达80%以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在宿迁的大街小巷蔚然成风。

  与宿迁不同,在人口稠密的苏南重镇无锡,由于警力有限等原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场人工执法难度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无锡建立了全国首个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为的智能电子探头抓拍系统,让高科技助力交通管理,自动识别并记录曝光不礼让的车辆。

  “一开始使用这种抓拍系统的时候,很多驾驶员是害怕被曝光,所以会停下来,而现在已经是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就算在没有抓拍系统的路口,机动车的礼让率也很高。”杨洁说,目前无锡市区共有28个路口安装了这套抓拍系统,12年底至今已经处罚了9.7万起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也下降了70%。近日,由无锡交警开发的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被公安部确定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全国推广执行。

  【交警说】

  作为交通的参与者,驾车人和行人既是道路权利的分享者,也是安全义务的承担者。江苏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处罚的手段让大家意识到礼让斑马线的重要性,而斑马线上的安全也需要驾车人和行人们懂得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礼让,这样才能让斑马线真正成为保护生命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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