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法机关敢于担当,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一批重大的改革试点有序推进,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贵州、青海7个省市推进四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江苏、福建、重庆、内蒙古、宁夏等第二批11个试点省区市的方案已经中央批准,试点工作陆续启动。上海市作为先行者,今年4月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共识进一步形成,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提高群众司法参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进行具体部署,目前,北京、吉林等10个试点省份已选出人民监督员5300余名,组织案件监督1179件。4月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北京、江苏等10个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试点,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逐步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开始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后立案登记,不得拒绝、推诿和拖延,全国各级法院一个月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增加26万件,当场立案率超过90%。各地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全国民事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代理意见和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辩护意见,90%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组建公益诉讼“国家队”,环境污染没人管、国有资产流失无人问等难题有望得到破解。
为给司法人员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纷纷出台文件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划定“红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