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加快信息化建设 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15-06-2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6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信息化专题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近年来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信息化战略部署,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实现互联互通、全覆盖,大力加强软硬件建设,深化司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范业务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取得了重大成就,对法院工作现代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也要看到,信息化潜力巨大、空间广阔,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覆盖面、融合深度还没有达到应有水平。各地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也是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在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如果不跟上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就会落后于时代,甚至被时代所淘汰。要充分认识信息化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要加快转型升级,向智能化、大数据分析方向发展,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周强强调,要准确把握法院工作特点和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回应群众关切,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腐败无处藏身。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的科学再造,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严格公正司法。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法院科学管理。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管理和队伍管理的现代化。

  周强强调,要坚持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在移动化、可视化、大数据分析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要适应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的要求,坚持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掌握新技术,及时发现、解决新问题。要注重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化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信息技术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报告会上,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从技术回顾、建设现状、主要问题和发展思路四个方面对法院信息化建设作了讲解,阐述了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特征、内涵和建设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主持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纪检组长张建南、副院长陶凯元、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干警参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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