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以“四个整治”“三项措施”加强火灾防控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在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次消防安全监管司局级联席会上,针对当前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公安部消防局就加强火灾防控提出“四个整治”和“三项措施”的工作建议。中央综治委、工信部、教育部、民政部、住建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计委、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及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造成重大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爆炸事故表明,一些基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安部消防局建议,各行业部门要共同开展“四个整治”: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专项治理;共同抓好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共同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共同抓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要落实“三项措施”: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制定出台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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