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举行“法治主题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5-06-0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6月5日,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进入“法治主题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在中华世纪坛举行大讲堂活动,就公众关心的网络诈骗防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进行介绍。

  据公安部网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统计数字表明,近几年网络犯罪处于持续高发态势。特别是网络攻击破坏、网络诈骗、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网上贩卖违禁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大讲堂上,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日常打击工作中最常见的几种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包括假冒QQ好友诈骗、网银升级诈骗、网络中奖诈骗、手机木马诈骗等,揭示了犯罪行为特点,提出了具体的防范建议。

  来自公安部网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如何进行网络违法犯罪信息举报、建设法治网络社会、网络安全通报预警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清理整治打击并重,清理网上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权益的信息将近80万条,查办违法犯罪案件7万多起。

  目前,首批50个统一标志的网警巡查账号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百度贴吧集中上线。公安机关依法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对轻微的违法行为,依法告知提醒,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接受网民对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

  6月5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法治主题日”,公安部网安局举办大讲堂活动针对网络诈骗提出防范建议

  6月5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法治主题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举办大讲堂活动,向群众介绍日常打击工作中常见的几类网络犯罪,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建议。

  一、QQ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盗取QQ的方式,冒充受害者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诈骗,甚至还能进行视频诈骗。

  提示建议:遇到亲友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借款时,一定要以电话等其他方式跟对方联系核实,确认之后再转账,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要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使用安全保护软件,浏览正规网站,防止电脑中木马病毒,导致资料、信息被盗。

  二、网银升级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伪装成银行发送欺诈短信,诱骗用户登录伪造的网站输入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从而盗取受害人的资金。

  提示建议:不要轻信此类网银升级诈骗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实确认后再输入个人信息。

  三、网络中奖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邮件、QQ发送信息,以中奖为由,诱骗用户打开虚假网站,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保证金为名诈骗钱财。

  提示建议:提高警惕,摆正心态,不要被中奖信息迷惑,掉以轻心。

  四、网络购物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在网上开设网店,价格远低于市面价格,商品主要来自走私等非正常渠道的物品,大部分为假冒伪劣产品。

  提示建议:不要轻信远低于市面价格的产品。货到付款的情况下,要注意验货。尽可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担保支付。登录网络购物平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实网站的域名是否正确,防范钓鱼网站。

  五、虚假购物网站诈骗

  表现形式:各类节假日,是此类诈骗行为的高发期。不法分子通过搭建购物网站等,诱骗网友支付购买,一旦完成转账支付,不法分子就变换域名和联系方式,开始新的诈骗。

  提示建议:这些虚假购物网站一般都以打折促销、超低价吸引受害人,所以在这些“超低价”噱头面前一定要保持警惕。

  六、网上酒托诈骗、交友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伪装成少女,在交友网站联系受害人见面,并找合作的酒吧、餐厅进行高消费;或者是通过网络以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联系,骗取信任后再以各种名义借钱。

  提示建议:不要贸然跟任何网上刚认识的网友见面,也不要到对方指定的地方消费,特别是小的酒吧、餐馆。如果感觉到消费明显过高的话,应该找一个适当的机会报警。

  七、销售违禁品诈骗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销售所谓的窃听器、枪支等骗取用户支付费用。由于这类犯罪最根本的特点是被骗的网民本身做的事就是违法的,所以被骗以后很少报警。

  除了上述各类型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和防范建议之外,公安部网安局特别呼吁网民:在发生网络诈骗案件以后,一定要留存尽可能多的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警。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电信企业之间的合作,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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