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亮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15-06-0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漏洞,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月29日下午,江苏省公安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从6月1日至9月8日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力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车辆驾驶人企业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努力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强化源头 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车辆隐患

  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派员进驻“一车三方”监管中心值守,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动态监控使用管理和车辆违法违规问题。对“两客一危”车辆,要百分百落实专人实时监控,对监控发现的交通违法当场纠正,并逐一落实事后跟踪处罚。

  对“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也将全部排查见底,逐一核实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查明车辆用途、去向,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要求建立台账,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凡发现个人所有“营改非”大客车载客或者单位所有“营改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的,危化品运输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化品道路运输的,一律书面移交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予以暂扣、处罚,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处罚、记分。

  根据统一部署,全省所有高速收费站入口都将设立长途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限时通行标志,通过路面检查和道路监控、动态监控系统,严格查纠非接驳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凌晨2点到5点违规通行行为。对查获的违规车辆,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罚款、记分,一律实行“收证休息、到点放行”,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在的运输企业,落实教育处理措施。

  “一点一策”整治夹塞现象 挂牌整治11条事故多发路段
  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将逐一登记建档,提请政府列入治理计划,分类制定治理方案,限时整改到位。同时,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对城郊结合部、进出高架快速路的匝道、隧道和车站、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梳理,滚动排查乱停乱放以及强行变线、插队夹塞等违法突出路段,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按照普通国省道百公里死亡率不高于50、高速公路不高于30的标准,已初步排查出百公里死亡率超标的S221启东段、S225如东到通州段、S336泰州段、S342苏州段、G104镇江段、S334泰州段、S250徐州段、S324徐州段、S239南京段等9个普通国省道路段,G42常州段、G2苏州段等2条高速公路路段,将作为全省首批重点路段率先挂牌整治。

  系统锁定布控20次以上违法车辆 严查路面违法交通行为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把出城口、高速入口、过境口,依托公安检查站、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利用公安科技信息系统,切实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重点违法行为。每半月将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违法将一律记分并列入信用管理。对其他车辆,非现场处罚能确定驾驶人的也将一律记分,属于交通失信行为的,还将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对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实施社会联动惩戒。

  据了解,各地交警部门还将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梳理辖区机动车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10起以上的将通过短信等方式集中告知,对30次以上的将落实民警或辅警上门教育,督促限期处理。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达到20起以上的车辆信息,将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和移动警务系统实施报警查控,督促当事人及时处理。

  此外,省公安厅要求,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开展深度调查,查找涉及车辆生产、道路建设、驾驶人培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