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民政部:对养老院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15-05-2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公安部消防局5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扎实开展好夏季消防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立即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通报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依法取缔。

  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针对此类单位老弱病残幼人员多、自理和逃生能力差等实际,督促指导单位明确专人看护,并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

  本报北京5月26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今天紧急下发《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发布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立即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派出工作组,赶赴当地指导协助做好死伤人员家庭及转移人员心理抚慰、善后及安置等工作。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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