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2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带领检查组,来常检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
市长费高云作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明和秘书长周建伟出席汇报会。
蒋定之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说,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识到位,对深入贯彻“一法一条例”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他指出,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越是经济形势严峻越要重视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重视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更加高效、更富经验的安全生产监管团队。
费高云在汇报中说,近年来,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科学把握安全生产规律,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9年保持“双下降”,总体保持了平稳趋好的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今年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3起,同比下降34%;死亡15人,同比下降45%。
为确保安全生产,我市主要采取以下8项措施。
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定位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的责任。各辖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估,完善监控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有效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每年“安全生产月”第一天,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常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14年,全市共有93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其中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近几年全市每年培训“三项岗位人员”5万人次左右,市政府投资近4000万元建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去年以来,我市还先后出台了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六是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按照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权力“取消、下放、转移、接受、整合”等工作。
七是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市级、县区级、企业级等分层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每年对预案进行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八是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把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作为推进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推动安全生产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促进产业结构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换。
会上,市安监局、经信委、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质监局、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还视察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并召开有多家重点企业参加的执法检查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