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把握经济新脉搏 开创民事审判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9日至20日,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准备)研讨片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参加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及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参加会议,对当前民事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研讨。
  杜万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生态建设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法院要结合当前的新问题、新形势和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研究今后一段时间民事审判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杜万华强调,人民法院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民事审判工作:
  第一,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正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社会管理新常态下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研究民事审判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注重发挥民事诉讼维护实体公正和捍卫程序公正的职能。要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把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作为严格司法的重要内容来抓,让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诉讼程序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尊重审判规律,做好“四个协调”。一是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做好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严格贯彻“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原则,特别在落实立案登记制时,要做好立案和审判的协调。二是做好诉与非诉的协调,包括民事诉讼程序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和民事诉讼案件与非诉案件的协调。三是做好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协调,明确各审级职能。四是做好诉讼中调解和裁判的协调,注意发挥民事审判“彰显规则、维护秩序”的功能。
  第四,认真分析各类民事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一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二要重视房屋买卖纠纷中交织的民间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严防虚假诉讼。三要严肃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黑白合同问题,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注意保护公共利益。四要正确认识劳资关系,合理保护劳资双方利益,不能将劳务关系当作劳动关系处理。五要慎重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
  第五,加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研究,总结哪些实体权利能够排除强制执行,完善执行异议之诉的实体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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