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加强和规范两类犯罪立案侦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19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近日全文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结合最高检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侦查工作。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打击犯罪职责,以公安机关2015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蓝天、清水战役”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既要坚决杜绝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等情况,又要有效防止打击犯罪冒进现象,确保侦办的案件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强调,各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现象;明晰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消单制度;强化执法全程记录,为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定提供支撑;加强侦查办案人员管理教育,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开展“两个专项”活动,既是对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职责的监督,也是规范和促进公安机关深化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的重要机遇。各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要主动与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通报情况,着力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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