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15日联合发布《上海市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公告》,向社会公开选任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以进一步拓宽法官、检察官选任渠道,优化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
据了解,此次公开向社会选任的高级法官职位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类三级高级法官1名;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类四级高级法官1名。高级检察官职位则包括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三级高级检察官(刑事)1名;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四级高级检察官(刑事)1名。
选任对象为上海市有执业经历的律师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学法律工作的人员。这些选任对象必须符合“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等多项条件。
此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担任领导干部和法官、检察官情形及曾受过党纪、政纪或行业处分的,不得参加公开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