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三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5-03-1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责任清单》、《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等涉及社区矫正执法的“三项清单”正式对外公布,标志着江苏社区矫正进入了全面规范化的新阶段。

  其中的《权力清单》明确了市、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中的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和权力运行程序,涉及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建议审核及提请、警告处罚的复核、居住地变更、管理等级审批、外出请假审批、禁止进入场所审核、出境报备等三个层级、33个条目;《责任清单》明确了四级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责任事项、责任依据和责任履行程序,其中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推进和协调等事项,市司法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异议指定、居住地变更异议指定、减刑建议审核及提请、警告的复核等事项,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工作事项。共计74个条目。《义务清单》明确了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名称、义务依据和义务运行程序。涉及到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接受宣告、接受分级管理、接受科技监管、定期报告、参加社区服务、接受心理矫正、外出请假、不得出境和接受解除宣告等16个条目。

  江苏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个清单共计123个条目,不仅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具体举措,也是江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两院两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的实际举措,清单条目清晰、内容简洁,依据明确,使人一目了然,便于实际操作,对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和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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