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带来一股廉政新风
发布日期:2015-03-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编者按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个最早始于2012年浙江省两家法院的尝试,如今不但正被越来越多的法院所接受,而且业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重点推进的一项内容。

  实践表明,相对于传统委托拍卖,网上司法拍卖体现出周期短、零佣金、全公开以及受众广等明显优势。不过,由于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利益格局,这一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产物,同样也招致“合法性”的质疑。

  3月8日,在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网络司法拍卖研讨会上,来自法院系统、法学界和网络平台的代表,共同围绕这一当下司法改革中的热点话题展开深入研讨。就此,本报推出一组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特别报道,以飨读者。

  互联网给时下的司法改革带来怎样的影响?如果不看统计数据,一定很少有人知道:在全国3500多家法院中,目前已有21个省(区市)的近700家法院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这个比例占到将近两成。

  更大的惊喜在于,这项创新模式发展至今不到三年,就已经让人们感受到阳光司法的透明力度。

  据全国最大网络拍卖平台“淘宝司法拍卖”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全国目前已完成近9万次拍卖。通过“零佣金”,为当事人节约资金超过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从目前司法拍卖已全部转到网上拍卖平台的江苏、北京以及福建三省市高院获悉,以往作为法院执行领域中敏感环节的司法拍卖,通过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投诉信访事件。

  两个70%逼出司法拍卖改革

  “2010年,我们全省法院通过委托司法拍卖,成交金额为40亿元;2014年,在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后,这个数字变成了127亿元,增长了两倍还多。而且,还为当事人节省了4亿元佣金。”

  说起网络司法拍卖带来的好处,江苏省高院副院长褚红军给出了这样一组形成鲜明对照的数据。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召开了一次关于司法拍卖改革的会议。在那次会上,网络拍卖首次被摆上桌面,成为集体讨论的话题。

  在这次会议上,最高法院的领导提到了两个70%:近几年法院出的问题70%在执行局,执行局70%的问题出在了拍卖这个环节。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亦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历史沿革来看,传统的委托拍卖确实存在弊端。“前几年,在拍卖的环节,法院人员确实出了不少问题,违标串标的问题、高额佣金的问题、司法腐败的问题都存在,所以才要改革。”

  于是,在这次重庆会议后,各地高院开始纷纷进行探索和实践。

  江苏率先实现网拍率100%

  网络司法拍卖,始于浙江,后勃兴于江苏。

  2012年6月,浙江省高院和淘宝网在全国率先推出司法网拍平台。当年7月,宁波市北仑区法院和鄞州区法院同时在淘宝网上开通网络拍卖专用账户,并首拍成功。此举开启了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

  不过,整个2012年,全国也仅有19家法院入驻淘宝拍卖平台,42件成交的拍品总成交额,仅仅1500多万元。

  一花独放不是春。网络司法拍卖真正的春天,是在2014年。

  这一年,最具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月底,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拍卖平台,且要求网拍率须达到100%,江苏也由此成为这方面“最早吃螃蟹的”的省份。

  2014年11月,江苏省泰州市中院处置的一宗房屋土地及附属设施,以超过3.5亿元的价格网拍成交。这一数字在刷新我国司法拍卖和淘宝成交金额史上最高纪录的同时,也为买家省下近300万元的高额佣金。

  统计显示,从2013年12月18日江苏省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拍”落槌开始至今,江苏省法院已通过网络成功拍卖4734次,成交金额超过127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足足超出了2010年的三倍,在全国位居第二。

  所有拍卖环节全部网上公开

  “相比而言,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四个全部:一是全省所有的法院全部入住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二是所有需要拍卖变卖的资产全部上网拍卖;三是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四是所有拍卖全部实行零佣金。”

  谈起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经验,江苏省高院副院长褚红军这样总结说。在这四个“全部”中,最“伤筋动骨”的,其实是第三个环节——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

  “以往的委托拍卖模式,环节太多,平均算下来,做一次拍卖至少需要6个月,效率低、成交率低、价格低,流拍率却很高。”褚红军说。

  相对于传统的委托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个优势,就是提高了执行效率,大大缩短了拍卖周期,网络化的流程设计使得司法拍卖环节变得更加紧凑。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流程共分六步,即:阅读公告、联系法院、交保证金、出价竞拍、竞拍成功、线下提货。到了规定时间,网上就自动进入下一个程序。

  “根据我们的统计,自从实施法院网络拍卖以来,每笔拍卖通常情况不会超过一个月。”褚红军说。

  褚红军介绍,在整个拍卖过程中,只要拍卖没有成交,淘宝的后台和法院的后台系统都没有办法得知竞买人的信息。这样一种设置也是最大程度保障了整个拍卖过程中的公平,实现了竞买人信息的保密。

  “即使不成交,也达到了目的,即:变价程序我们走完了,拍卖和变卖在网上也走完了,当事人看这么多人围观都变价不了,双方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对标的物对实物进行抵债,所以大大提高了执行的效率。”

  “零佣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褚红军看来,相对于传统委托拍卖佣金比较高的弊端,网络司法拍卖体现出的另一优势,是零佣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翟晶敏,曾分管司法拍卖工作多年。他告诉记者,在法院尝试利用互联网进行司法拍卖之前,基本采用的是委托拍卖的方式,就是委托一家拍卖公司对诉讼资产进行拍卖。

  “2005年时,北京法院有一个案件,6个亿的标的,拍卖公司仅佣金就拿了6千万,我算了算,他的成本最多不超过100万,这背后是多大的利润。而这些佣金是谁出?当然还是当事人出。佣金如果太高,当事人的权益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翟晶敏说。

  而在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以后,由于没有拍卖公司的参与,加上网络的操作系统化和空间的虚拟性,使得零佣金成为可能。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零佣金的优势也是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可能的实现了当事人的权利。”褚红军介绍,2014年,通过实行网络司法拍卖,仅江苏省就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亿元。

  褚红军给出的数据显示,2014年,江苏法院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案件总量达到132万件,执行案件42万件,涉及司法拍卖的数量之大可见一斑。

  “很多拍卖行原来是做法院的委托司法拍卖,靠这个吃饭的,突然之间一纸规定,所有的司法拍卖全部搬到了网上,确实对这个行业冲击很大”。褚红军坦言。

  更大的效果和收益是廉政

  “更大的效果和收益是廉政。”对于这项司法改革,翟晶敏如是评价说。

  对于翟晶敏的这一观点,褚红军感同身受。他们都认为,通过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这是因为,参与拍卖的所有竞买人,都是在网上自动申请一个拍卖号,这个拍卖号只有他自己知道,在拍卖开始前5分钟,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因此在网上大家只能看到号码,以及哪个号出了多少钱。

  “而对于后台,我们都是严格保密的,有专门的指挥中心,无关人员都不可以进去,包括淘宝网都不知道,哪台机器谁在操作只有我们知道,如果竞买人互相串标,马上就可以看出来,这样就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褚红军说。

  褚红军感慨,自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江苏省涉拍卖信访大幅下降,有效推动了执行难问题的切实解决。“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过一起涉及网上司法拍卖的投诉信访。而在过去,三级法院为了处理拍卖违法违纪这类的投诉,占用了我们很多人力物力。”

  这样的效果并非孤例。记者了解到,在北京、福建,自从实现网络拍卖以来,迄今为止没有一件投诉。困扰法院系统多年的拍低异议,就这样轻而易举得以解决。

  “一个违法拍卖,抓起来一堆人,对司法公信力损害太大。所以比较起来,网络司法拍卖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效果都是最好的。”褚红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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