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江苏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介绍,江苏省人民政府2015年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明确江苏将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等五张清单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取消。
徐鸣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作了鲜明回答,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前进方向。而政府是法律实施的主体,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100%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某种意义上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直接决定和影响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城管执法机构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执法力量,仲裁机构作为有效化解经济纠纷的专业机构,理所当然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发挥作用、作出贡献。
江苏将重点抓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四方面工作,其中将积极推行五张清单制度,严禁行政机关法外设定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做到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具体操作规则,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进行细化规范,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人财物管理等内部事项纳入网上运行系统,逐步将网上运行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和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