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检察机关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孟建柱同志明确要求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迅速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北京市检察院提出,要更加注重办案基本素能的提升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养成,以提升素质能力促进规范司法。甘肃省检察院提出,要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把从严要求规范司法、严格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司法办案工作的新常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提出,要切实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广东省检察院提出,要深入剖析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规范司法变成每位干警的办案习惯和自觉行动。
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最高检的部署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管用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牢牢把握四个阶段,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安徽省检察院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听取指示和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重庆市三级检察院坚持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层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北京市三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分析原因、带头研究解决办法、带头推进制度建设,力争解决一批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甘肃省检察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办案、队伍建设等同部署、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