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实,让法治成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要保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李学勇出席会议。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既是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极大改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的过程,也是社会文明程度显着提升的过程;加强法治建设,既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江苏“两个率先”实际,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大而深远意义,把法治作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增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涵、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推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法治化,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罗志军指出,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意见》明确了我省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这次会议审议的责任分工方案,对省委《意见》提出的重要举措进行了具体分解,明确了任务书和时间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成效。要强化责任,对照任务清单,各牵头单位要抓紧与参加单位协商,制定具体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每项任务目标要求、实施路径、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要对省委六次全会、八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真正做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两翼齐飞”、“双轮驱动”。
罗志军强调,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要在省委领导下,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统筹协调,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的引导、激励和规范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动法治建设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