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王龙宣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并通过《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市委书记阎立指出,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涉及社会和国家治理方方面面,触及深层次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把握改革正确方向,遵循中央统一规划和步调,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始终在中央和省委的布局中行动。二要把握改革工作重点,切实把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制约司法公正的严重问题和社会治理最薄弱的环节作为重点,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三要把握改革工作节奏,在中央和省委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