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桥法庭法官葛峰撰写的案例《关于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性质为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的界定——李洁、吴月红与常州正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书。作者从案件中《购房协议》的性质究竟为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的争议焦点展开,认为合同性质不同相应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亦不同,同时详细阐述了预约与本约之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满足一定条件下的可转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