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6项法学研究成果被采纳
江苏推动市县法学会发展让法治建设更“接地气”
5月14日,江苏全省市县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江都区召开,来自全省法学会的代表现场参观了江都区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现场了解了一个县级法学会的基本建设情况。
作为江苏最早一批成立的县级法学会,江都区法学会不仅在地方党委支持下,法学会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得到长足进步,目前已拥有团体会员105个、个人会员355人,还在繁荣地方法学研究、深化法律服务、创新法治实践上,为当地县域法治建设发挥出了基层法学研究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
江都区法学会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仅仅是江苏市县法学会建设的一个缩影。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入,江苏各市县党委政府日益关心法学会建设工作,目前13个省辖市全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县级法学会已成立37个,2012年至2014年市县法学会会员公开发表论文4946篇,出版学术专著153部,承担地市级以上法学研究课题1134个,法学研究成果被县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有786项,被省辖市以上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机关采纳的1636项,发挥了地方依法治理工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成为江苏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市县一级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能干些什么,一直存在着不少疑问。市县级法学会如何定位,怎么建设,怎么发挥作用,如何加强对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指导,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办法。
“地方法学会只有在深化法治服务中履职尽责,工作才有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当天的交流会上,江都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和介绍说,解决本地实际问题是重中之重,长期以来法学会研究始终把区委、区政府最关注、群众最关心、法治建设最急需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涉及服务改革发展、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民生问题、创新基层治理等问题作为研究重点,还积极搭建各种活动载体,促进理论转化应用,先后举办“江都法治论坛”20余次,组织法制教育课程近千场,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对优秀论文进行传播推广。
如东县法学会会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小军认为,作为基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法学会在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方面大有文章可做,尤其是新形势下地方法治建设需要用好法学会人才优势,通过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可以解决很多省、市特别是国家法治建设中不容易遇到的实际问题,让法治建设更“接地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涵盖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为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介绍,江苏省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共计提出了186项具体举措,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自觉性”,明确要求省法学会作为牵头单位之一,“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以及加强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阵地等工作。
江苏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介绍,江苏省法学会将通过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家服务队伍、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对市县法学会建设的要求,力争早日实现全省县(市、区)法学会全覆盖,通过完善机制体系,推动上下级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之间横向联合、纵向合作、资源互补、协同创新,推动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与工作水平整体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