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司法局“三结合”提升社区矫正监管绩效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金坛区司法局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方法,从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矫前走访与矫后监管相结合。对于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在有关机关作出判决裁定前,区司法局全面调查走访,了解其表现情况,听取包括被害人在内的意见,严谨地作出被告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的意见。针对已经入矫的服刑人员,实行严格的监管考查制度、请销假制度。
  二是教育管理与困难帮扶相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定期组织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依托移动定位平台、微信实时汇报等方式开展全天候24小时监管,实现科技强矫。同时,安排社工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辅导,定期上门主动地了解他们的就业、子女上学等情况,并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措施。
  三是分类教育与分段教育相结合。分类上,是将社区服刑人员按照所犯罪行类别划分,包括财产类、人生安全类,职务犯罪类等,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特点,“因罪施教”。分段上,对刚入矫的服刑人员进行认知教育、认罪悔罪教育、社会适应教育;矫正期满前的人员,进行期满总结教育、解矫谈话教育等进一步巩固教育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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