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法官”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法官的群众观点,提升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金坛法院制定《关于驻村法官工作制度的意见》,建立驻村法官工作制度。
  “三明”走亲连心,法官驻村增感情。一是明责任。由8名副职院领导担任8个镇区的驻村工作组组长,各驻村法官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市每个村均设立1个“法官联系点”,确定1名联系法官。二是明内容。驻村法官倾听村民在法律运用上的困惑以及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向村民发放印有法官联系方式的“法官连心卡”,方便双向沟通联系。三是明制度。建立“谁分包、谁负责”制度以及驻村情况报告、诉求交办制度,确保村民反映的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立”司法互助,驻村法官化纠纷。一是建立村民调解队伍。每个行政村确定2—3名威望高的老干部,由驻村法官对其进行法律业务集中培训,并通过个案调处中的“传、帮、带”,帮助调解邻里纠葛、婆媳不和等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巡回审理制度。选取与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就地审理和调解工作,邀请村民旁听案件审理,听取对案件裁判的建议。三是建立法官参与综合治理机制。指导帮助村干部研判社会矛盾的现状和特点,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村里和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三课”分类施教,法官驻村提素质。一是开办村民讲堂。依托村级社区活动中心,每月开办1次法律知识讲座,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流转等和村民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普及法律知识。二是设置村级法律咨询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各驻村法官每月驻村开展法律咨询1次,全天接受咨询,引导村民理性维权。三是设立村干部“法治大讲堂”。依托常州“法治大讲堂”,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村干部依法管人、管事、管村能力,促进基层组织依法自治。
  “三式”服务解难,法官驻村见温暖。一是亮牌式服务。制作统一标牌,在联系点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设置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方便村民联系法官的同时,促使法官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二是温馨式服务。建立青年驻村法官志愿服务队,每逢重大节日,为村民送米、送油,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结对式服务。建立驻村法官帮困互助会,推出“驻村组长帮一户、驻村法官结一户、法官妈妈助一户”等3项结对帮扶机制,及时帮助生活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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