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协调对接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工作
发布日期:2015-09-3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受理、审批及落户工作,近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与常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协调对接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工作事宜。双方就由人口管理支队先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派出所统一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办理落户口手续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鉴于2015年10月1日起,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由省侨办审批下放至省辖市政府侨务部门审批,《实施办法》由侨办与同级公安机关制定。人口管理支队当场简化了定居申请审批表、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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