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政法委和丁堰街道等共同调解
解决22年劳动争议案
日前,在市委政法委、戚墅堰区政法委、武进区政法委、丁堰街道、东台市小樊村委工作人员多方见证下,老汉樊某与东盛园小区、滆湖建工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樊某要回了拖欠多年的工伤、养老、工资等补偿款。至此,一场持续22年的劳动争议案圆满画上句号。
樊某于1993年在武进区滆湖建工打工期间,因工伤、医保、工资报酬等问题与其单位滆湖建工发生劳动争议,一直未得到解决。2009年10月,经武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委调解,滆湖建工协议将东盛园小区路口两侧门卫房(建筑面积约各16平方米)抵作樊某工资报酬等,并帮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事后,东盛园部分业主向丁堰街道反映,根据《物权法》规定,门卫房性质应当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归属东盛园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仲裁调解书存有歧义,后街道方面进行了核实。但这样一来,樊某争取了多年的工伤、工资报酬又将落空。为了给双方一个交待,丁堰街道积极联系常州市委政法委、戚墅堰区委政法委、武进区委政法委、武进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召集双方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樊某依据《物权法》,将门卫房归还给东盛园全体业主,滆湖建工则一次性付给樊某16万元作为各项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