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与交通局 共同加强公路、航道保护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5-02-2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溧阳法院努力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高度重视涉公路、航道保护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依托公路、航道保护巡回法庭这一平台,与溧阳市交通局共同采取措施加强辖区公路、航道的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共同揭牌法庭

  2012年9月20日,溧阳法院成立了公路保护巡回法庭,切实加强对溧阳公路的保护。因成效明显,市交通局与溧阳法院协商,将航道保护纳入巡回法庭职责范围。2014年3月19日,重新挂牌成立了溧阳法院公路、航道保护巡回法庭。该法庭扎口溧阳法院行政庭管理,采取提前介入、快速立案、直接审理的模式,实现公路、航道行政管理与法院案件审理的直接对接,及时有效维护路权、航权。

  共同召开例会

  法院由分管副院长率行政庭、执行局、刑庭、民一庭、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与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及其公路管理处、航道管理处、政策法规科等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就每季度所做的公路、航道保护相关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

  共同现场巡查

  两家单位的人员不定期对辖区内重要公路、航道等进行巡查,并对104国道、241省道、中河、南河等辖区重要公路、航道附近的居民进行走访,重点了解公路及航道设施使用情况,排查违法占用公路、破坏公路设施、擅自在航道内从事打捞、挖泥和违法建设港口码头严重影响航道通航的非法行为。

  共同进行宣传

  两家单位多次在市区及104国道、241省道、中河、南河等重要公路、航道周边的居民区进行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以案说法,大力宣传违法占用公路、破坏公路、航道设施及违法搭建港口码头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与公路、航道保护相关的知识素养。

  共同解决问题

  对于辖区内出现的破坏公路和航道设施、违法占用公路、违法搭建港口码头等事件,溧阳法院充分依托公路、航道保护巡回法庭平台,提前介入,协助公路管理处、航道管理处、政策法规科等部门共同研讨应对措施,提出法律指导性意见。截止目前,溧阳法院共提前介入10余起涉破坏公路、违建港口码头事件,与交通局共同查找问题源头,帮助纠正违法行为,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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