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乐乐的奶奶推着他在街上散步,被未成年人陈某驾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童车里的乐乐被拖了十几米,造成二级重伤。严重的后遗症,高额的治疗费用搅乱了这个家庭原本幸福的生活。
不久,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请逮捕。案子到溧阳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驾驶的摩托车并未购买保险,且陈某家境并不殷实,凑不出钱给乐乐看病。经过实地走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作出发放2万元救助金的决定,这是该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来发放的最高额度的救助金。当这笔救助金发放到乐乐家属手中的时候,乐乐家人激动的热泪盈眶,向慰问干警连连表示感谢。
下一步,溧阳检察院将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为乐乐申请残疾补助,缓解乐乐家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