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检察院对一名户籍地为本地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实地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着便服至该涉罪未成年人的家中、村委会及其负责人家中进行深度调查询问,全面了解其个人履历、性格背景、家庭监管条件等,为综合判断其监护帮教条件和社会危险性等搜集了第一手的信息,加强了承办人对于案件定罪量刑的内心确认。
实践中,内容简略、流于形式的社会调查报告,无法为定罪量刑提供有用信息。今年以来,新北区院积极探索检察官自主参与社会调查的工作机制,对户籍地或者常住地在本市的涉罪未成年人,原则上都开展实地社会调查,同时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可挽救性和品格证据等方面的调查。经实地社会调查,有3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决定附条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