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委机关各处室: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委机关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224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46号)要求,结合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和苏发〔20139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四查四治”,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根据中央、省委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紧紧围绕“四查三提升”,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提升党员社会形象,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提升部门工作效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重点任务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凡是影响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问题都要及时解决,凡是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病症都要认真医治,凡是滋生在党的健康肌体上的毒瘤都要坚决祛除。紧紧围绕“四查三提升”,以委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查找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查找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把政法委机关建设成党委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

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查找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中梗阻”;工作环节多,程序繁琐,职权下放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

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发挥政法委职能作用和综治、法治职能优势,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就业、交通、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构建“五纵五横”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加强委机关党组织建设,完善服务内容、服务网络、服务队伍、服务载体、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的服务考评体系,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政法委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方法步骤

2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重点抓好3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动员部署。委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对活动作出部署;市委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动员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中开展民主评议,主要内容为:对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学习教育。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和苏发〔20139号、苏办发〔2014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依托“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全市政法系统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委机关领导班子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全委举办1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不断改进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中活动日制度,抓好学习教育工作,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解三促”活动中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深化“三解三促”,向市政法部门和辖市(区)政法委发放征求意见函,分别召开市政法部门和综治法治部分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辖市(区)政法委书记、机关干部群众座谈会,邀请退休老同志参加座谈,在常州长安网站开设征求意见专栏,多渠道问效、问怨、问症、问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听取意见。收集汇总群众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深入分析机关作风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分析,为第二环节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

2.对照先进查找差距。举办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进“树典型、学先进”工作。

3.委托调查听取意见。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实施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模拟测评,切实找准影响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的关键因素,听取市民群众对综治和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与评价中心进行电话调查,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政法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听取市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及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4.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坚持“四个必谈”: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协管部门全体同志必谈,处(室)主要负责人与处(室)其他同志必谈,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委机关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委机关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报上级党组织、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

6.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集中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确保高质量。委机关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开门见山、直奔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委机关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7.召开情况通报会。委机关领导班子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在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四有”要求,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持续用劲、真抓实改,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集中抓好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围绕省、市委专项整治行动和系列整改举措,根据自身职能和作风建设情况,毫不松劲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3.严格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委机关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进行认真清理,对委机关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机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集中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分析研判。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委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机制,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要针对政法队伍建设中查摆出的问题,以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核心,举办专家讲座、专题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加强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建设,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深化司法公开,建立执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健全权责一致的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委机关牵头对执法突出问题组织执法检查、对进京非正常访开展案件评查、对践行为民公开承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务实作风、保持清廉本色。

5.系统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民生问题,逐一梳理、列出清单,一件一件改,改一件成一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制度机制上解决一批影响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的突出问题。健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硬约束。

6.召开总结大会。召开总结会议,由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讲话;市委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提要求。会上,组织参会人员对委机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情况,群众认可度不高、走过场的,要返工补课。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委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委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成立委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王龙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责任、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同时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委督导组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督查指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群众参与。积极探索群众有效参与的方式,查找问题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整改落实直接吸收群众参与,活动成效直接交给群众评判,推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群众直接参与活动。拓宽群众参与范围,邀请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到活动中来。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可请群众直接参与讨论、评估。注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扩大群众参与,又做到有序可控。

(三)坚持求真务实。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用好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不四防止”,即不提过多口号,不搞注重声势的活动排场,不设定形式大于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不追求“盆景”的选树;防止借业务工作冲淡活动主题,防止以全员参与掩盖重点对象,防止以“自选动作”淡化“规定动作”,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对“四风”整治的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反映委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选树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赶有榜样。要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把握好时机、力度和效果,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认真抓好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法重点工作开展,以政法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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