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检法齐治老赖 拒不执行者拘留3天再还钱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23日,在被司法拘留3天后,高某某的家人将13.3万余元交到钟楼法院,归还拖欠了一年多的13名工人工资。据悉,即日起,公安、检察院、法院将联合行动,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李某等13人原在钟楼区某电器厂打工,去年工厂歇业,欠了他们13.3万余元工资。此后,老板高某一直逃避支付,李某等人只得向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受理后积极联系高某,但高某置若罔闻。今年5月23日,钟楼区人社局向钟楼法院起诉,6月9日,法院裁定电器厂限期全额支付。高某再次选择逃避,不仅变换厂址,连法人代表都换成了其子高某某。6月25日,钟楼区人社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李欣接案后多次联系高某某,高某某表面答应却不露面,也不拿钱。12月20日凌晨0时许,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执行法官赶到某宾馆将其抓获。因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被拘3天后,高某某的妻子捧了13.3万元到法院,法院当即将这些钱交给了李某等人。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从现在起至明年3月,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妨害执行但不构成犯罪的,可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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