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造有益经验
发布日期:2014-12-2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揭牌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新型人民法院审判机构的示范作用,坚持改革创新,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

  周强指出,组建跨行政区划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上海法院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注重精简机构人员,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组建任务,在推进司法改革中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上海三中院作为全国第一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它的成立对于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任务圆满完成。

  周强强调,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上海三中院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跨区划行政、民商事、刑事等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仅要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更要瞄准国际前沿,努力做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者和引领者。要适应新常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上海三中院要通过审理各类跨区划案件,鼓励公平竞争,破除地方保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为上海加快“四个中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新型人民法院审判机构的示范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保障等各项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累成功经验。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大胆探索,既要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又要努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从严管理、从严治院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揭牌会议后,周强考察了上海三中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等参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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