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首晒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单
发布日期:2014-12-0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月15日前,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将首次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晒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通知规定,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深入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今后,省政府将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也将健全例行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6场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出席1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12场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出席1次新闻发布活动。

  根据通知,政府网站要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的信息。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发布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确保每周发布的信息量和速度。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归并或关闭。政府网站要通过在线访谈、领导信箱、意见征集、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网络互动,提高对公众服务需求的响应能力。

  省政府将于2014年底组织开展“政府网站普查”行动,重点清理“睡眠”网站,力争省各部门网站半年内达标,市、县(市、区)政府网站一年内达标。通知还要求各市、县(市、区)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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