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武汉召开省级检察院和部分省会市、计划单列市检察院负责人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在深入学习、全面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上下功夫,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抓紧抓好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
在座谈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正新,上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辐宽,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恒扬,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双全,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晓燕,济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鲁生先后发言,就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谈了打算并提出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曹建明作了讲话。他说,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和全国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对政法机关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研究如何融入法治建设全局,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点环节,以履行职能、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在法治建设各领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曹建明指出,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要求,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真正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曹建明强调,要牢牢把握《决定》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提升自身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指出,要抓紧研究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检察改革任务。各级检察机关尤其是最高检要认真履行好检察改革的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对于全会新提出来的重大改革举措,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对正在探索或正在试点的改革举措,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快进度、早见成效。
曹建明强调,要认真贯彻《决定》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部署,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深化检察机关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深化“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依法办事。
曹建明指出,现在离年底只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一是要认真抓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等会议精神的落实,坚持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抓紧抓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要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开展涉法涉诉工作有关实施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坚持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和纠正违法问题、查办职务犯罪为重点,推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等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严格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要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活动,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七是要加强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主持会议。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会市、计划单列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湖北省检察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