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新飞跃。各级政法机关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稳定的新期待,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小媳妇王月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迈入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样多发。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个别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够,有的制定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有的不能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的不能与时俱进地依靠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来回回就不走”:只有法治才能解决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诉访分离让一些信访事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终结退出机制,无休止的缠访闹访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必须严厉打击。
@“珠含玉露”: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布警,加强武装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在震慑恐怖分子的同时也给群众安全感。但对有限的警力提出了挑战,警务人员工作量很大,要合理安排警力,将警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不大爱笑”:平安关乎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平安是老百姓的最高福祉。我们期待政法机关打击犯罪、为百姓守护平安的同时,每个公民也应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积聚民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分享平安成果。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破解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10月1日,因一起交通事故谈不拢赔偿金,上百名群众涌到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人民调解室。闻讯赶来的人民调解员应学暖三言两语稳住局面,通过耐心地释理说法,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今年以来,苍南县司法局整合公安、司法、交通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资源,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的效率大幅提高。
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最突出、处理起来最棘手的问题。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各地普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北京设立首个以电视栏目命名的人民调解组织——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法学教授、心理学专家、律师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矛盾,至今已化解矛盾数百件,实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化解一类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们不仅要求矛盾早化解,还期待矛盾少发生。为此,各地积极探索,从创新理念、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四川、江西、浙江等地先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前、重大政策出台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沟通,努力形成群众可以接受的方案。
风险不消除,项目不上马。去年,浙江全省风险评估项目5113件,暂缓或停止实施163件,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江西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途经包括最繁华中心城区在内的6个城区,征收拆迁难度大。南昌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顺应民心,让利于民。短短4个月,征收任务顺利完成,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过程中,各地努力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于民,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
发源于北京市东城区的网格化服务,已在全国普遍推开。各地将公安、民政、房产、计生等各类资源投入网格,下沉力量,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近年来,户籍制度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户籍改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福祉,公安部积极稳妥推进这项改革。今年7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将户籍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提出2020年努力实现一亿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专家指出,枫桥经验始终与时俱进,不断体现着时代要求,关键在于创新。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大课题。
法治破解治理难题
10年前,在与同村村民争执中,廉某被打成轻伤,而当地公安机关认定对方为正当防卫。廉某向法院起诉公安不作为,提出200万元赔偿请求,未获支持后开始上访。
最近,山西启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建立的“1+8”机制,经评查,廉某200万元赔偿请求于法无据,依法不予支持;基层公安民警存在执法过错,根据过错查究机制进行问责;依法重启廉某故意伤害案侦办程序。生活困难的廉某在当地政府救助下,结束了10年信访生活。
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严重损害司法权威。
2013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全面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各地通过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推广民生热线、绿色邮政和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阳光信访做法,构建快捷高效、公开透明的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通过公开听证、群众参与评判,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说理释法等多种方式,提高信访终结认可度,促使当事人息诉停访。
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入口不顺、法律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突出问题,今年7月,中政委印发《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3个文件,破解难题。通过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不断改观,初步实现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可喜转变。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各地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交通不文明行为大量存在,屡禁不止。公安部创新推出“史上最严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依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最严交规”实施一年多来,汽车路口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车辆行经路口主动减速、主动让行的明显增多,路口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近年来高发多发,司法机关先后出台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网络侵权民事纠纷司法解释,厘清网络违法犯罪边界,净化网络环境,一批网络“大谣”受到法律严惩。
惩治犯罪一向是社会治理的难题。去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在依法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抢劫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机关推出轻微刑事犯罪不捕不诉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主导推广社区矫正制度,有力保障了人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截至今年6月,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9.4万人,累计解除127.2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17%。
动态管控社会治安
北京火车站广场外停放着一辆流动警务车,东城区巡警支队民警李军坐在车中,手搭在腰间手枪上,眼睛紧盯监控屏幕,耳朵时刻关注身旁对讲机里的动静;车外,他的3名同事,一人配手枪,一人持霰弹枪,一人携警犬,站岗放哨。同一时间,车站最外围马路上有持枪派出所民警,广场上有全副武装的铁警和武警不间断协同巡逻。
这样的场景,自2014年5月12日以来一直持续至今。
2013年“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发生后,云南昆明、新疆乌鲁木齐等地接连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将警力摆上街面,武装巡逻、动中备勤,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
北京150辆武装巡逻车组成的专职武装巡逻力量,按照重点大街全覆盖、单车巡段不超过3公里、接警到场不超过3分钟的原则,屯扎街头。6月底,北京警方对地铁、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开展涉恐隐患排查,力度超过北京奥运会标准。
河北、江苏、贵州等地警方相继在全省实行民警配枪巡逻。广东省广州市在全市铺开武装巡逻,除部署700多个巡组加强街面点线巡逻控制外,还设置80个应急巡防警区,200余名特警、战训等机动备勤力量,配备重武器,屯警街面。
河南郑州、陕西西安警方借鉴香港PTU(机动部队)工作模式,成立武装机动部队。郑州动用3架警用直升机,实施重点区域空中武装巡逻、常态化空中警戒,24小时保持临战状态,市区任意地点空中力量5分钟内到达。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有效提高了动态化条件下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控制力,警方处置突发事件更加迅速、精准。今年5月6日,广州火车站发生暴力砍人事件,民警听到呼喊声后不到10秒钟即抵达现场,面对行凶歹徒连开两枪,结束暴行。
实践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受,更多源于盗窃、扒窃、环境污染等小案小事。各级政法机关创新办案理念,破大案的同时,有效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
江苏省公安机关将技术侦查手段用在破民生案件上,打破警种壁垒,启动多警种合成侦查机制,一大批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等小案得到快速侦破,被盗财产及时返还,群众拍手称快。
卖淫嫖娼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破坏社会风气,也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今年2月,以广东东莞扫黄为起点,广东、山东、湖南等多地警方重拳出击,掀起扫黄风暴,并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打早打小,扫黄常态化。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社会治安影响极大,事后处置往往收效甚微。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出台意见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中央综治委将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各地综治部门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服务,协调民政部门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诊救治,努力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
人人参与社会治理
戴上头盔、拿上橡胶棍、打亮手电筒、开动巡防车……山东省东阿县刘集镇综治巡防大队一中队队长刘中旺带领4名队员对附近29个村庄的夜间巡逻,每天20时到次日早上8时,要把所有村庄巡逻一遍。
与专职巡防队伍不同,刘中旺和他的队员们都是平安志愿者。在山东,像刘中旺这样的平安志愿者有很多。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其中,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平安志愿者、“和事佬”、义务调解员……浙江各地普遍建立规模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仅浙江宁波就发展各类志愿者队伍2000余支、67万多人。志愿者来自群众,最了解群众需求和心声,化解矛盾、协助消除治安隐患得心应手。
同时,各地组织政法干警进社区、农村,深入基层,脚踏实地开展群众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基层干警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热忱,进而增强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真正形成警民心手相连,共建平安、和谐家园的良好局面。
随着反恐形势日益严峻,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武装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震慑恐怖分子的同时,也对有限的警力提出挑战。为此,各地纷纷打响反恐人民战争。
“遇到恐怖袭击怎么办”、“紧急情况下如何自救互救”……今年7月22日,借鉴国外群众防范恐怖袭击经验、做法,国家反恐办首次编制出版《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并向群众免费发放,提高全民防恐反恐意识。
6月下旬,公安部下发《关于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各地相继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广东、河南等地对奖励金额不设上限,同时,严格保密制度,保护好举报人。7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奖励一名举报暴恐线索的有功群众3万元。
开展反恐人民战争后,群众与暴恐分子斗争的画面不断上演。“6·15”新疆和田暴恐砍杀案发生时,6名在场群众和24名闻讯赶来的群众奋勇反击,配合民警一举制服3名暴徒。
全国政法机关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方式,破解难题,提高水平,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前行。